近年來,惡意利用電商平臺“期限內無理由退貨”規(guī)則,通過“買真退假”騙取巨額貨款的詐騙案時有所見。日前,北京市朝陽區(qū)人民法院就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這樣一起詐騙案,被告人胡某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,剝奪政治權利兩年,并處罰金11萬元。(11月20日《法治日報》)
一些電商平臺設有“極速退款”“七天無理由退貨”等功能,本是為了給消費者提供更好的消費體驗及更好保護消費者權益,不想卻被一些不法分子鉆了空子。如媒體曾報道,某地多名在校生退款不退貨,利用“極速退款”詐騙網購平臺。還有一些消費者先“極速退款”,隨后將騙取的商品出售牟利。
上述案件的被告人胡某,將詐騙網購平臺當成了實現“暴富”的手段,大薅“羊毛”。短短一年半時間內,其在某電商平臺多次購買包、相機、顯卡等商品,后虛構退貨理由申請“退貨退款”,向電商平臺寄回與所購商品不符的低價物品,騙取被害單位向其退款共計227萬余元,并將未退回的正品通過二手平臺售賣牟利。胡某受到法律制裁,可謂咎由自取,也給意圖靠薅羊毛“致富”者敲響了警鐘。
一些人以為自己是在鉆平臺規(guī)則的空子,并沒意識到自己的行為已經涉嫌違法,而一旦詐騙他人財物的數額較大,就要因此承擔刑責。一些投機者總覺得自己很聰明,詐騙手法夠隱蔽,偷梁換柱夠高明,但事實說明,如此“買真退假”實為輕率、糊涂之舉,終將聰明反被聰明誤。這對廣大網購消費者也是必要的警示——萬不可抱著占便宜的心理觸碰法律紅線,否則只會得不償失。
類似案件屢屢發(fā)生,且商家和平臺沒有在第一時間發(fā)現問題,也暴露了一些電商平臺在運營環(huán)節(jié)存在的問題。比如,“極速退款”客觀上可能變相縱容詐騙行為。本是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快速退款、無理由退貨等功能,決不能異化成“有縫的蛋”,成了“薅羊毛”者行騙的道具,反而讓商家合法權益遭受侵犯。
有鑒于此,亟須盡快補上“買真退假”背后的規(guī)則漏洞。平臺要健全和完善相關網購規(guī)則,既要大膽創(chuàng)新交易規(guī)則,鼓勵消費者的信用消費行為,增進平臺、商家、消費者三方互信,也要及時查缺補漏,嚴防交易規(guī)則被人鉆空子、“薅羊毛”。對利用平臺漏洞“薅羊毛”涉及詐騙等犯罪行為的,監(jiān)管部門、司法機關須依法予以嚴厲打擊,讓不法分子付出高昂的代價,以形成強大的震懾效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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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編輯 / 詹云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