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下午,記者從上蔡縣公安局、檢察院、法院獲悉:轟動豫南的“商場有炸彈”一案已塵埃落定,剛滿18歲的李某,因賭氣報假警,致使該縣縣城的“香港澳門金街地下商場”停業(yè)3個小時以上,法院日前以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依法判處李某有期徒刑8個月。
緣由老爸責罵:你啥時干件大事,讓我看看
據該縣辦案民警介紹:該案,李某爸爸的“放大型責罵”是誘因。李某爸爸在北京郊區(qū)開了一個小飯館,李某中學畢業(yè)后,去給爸爸當幫手。民警介紹,在李某當幫手期間,他的爸爸多次吵他。7月中旬的一天中午,小飯館食客盈門,急需人手卻不見了李某的蹤影。李某臨近傍晚從外面回來后,遭到爸爸責罵:“已是大人了,還像孩子那樣貪玩……你啥時干一件大事,讓我看看!”
老爸責罵后,李某負氣搭車回河南上蔡老家。
案發(fā)一個“炸彈”假警讓商場停業(yè)3小時
李某回到老家后,住在上蔡縣城的姐姐家。其姐姐家,在“香港澳門金街地下商場”對面。
7月23日上午11時03分,李某在姐姐家遠望進進出出地下商場的人群,掏出手機就報了警:“香港澳門金街地下商場里有炸彈,五分鐘后就會爆炸。”警方馬上行動,蔡都派出所、蘆崗派出所、巡警大隊60余名民警趕往現場,緊急疏散商場里的200多家商戶和600多名購物群眾。后來,李某被警方抓獲,對報假警一事供認不諱。
此次事件,致使該商場停業(yè)3個小時以上。
隨后,上蔡縣檢察院對李某編造虛假恐怖信息案提起公訴,該縣法院以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依法判處李某有期徒刑八個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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